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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人寿鞍山中支以案说险

——谁可领取理赔保险金

2019年1月A女士购买我司裕泰两全保险(万能型),趸交保费10万元,被保险人于2024年6月心源性猝死,其家属申请理赔。经了解发现被保险人父母已身故、无子女、配偶先于其因意外身故。我公司进一步调查被保险人兄弟姊妹、祖父母外祖父母情况,经与家属核实被保险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身故,被保险人有一姐姐,姐姐2017年身故,生前有一子B已成年,确认B先生为A女士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后,我司快速沟通B先生提供相关理赔申请资料,身故保险金在B先生提交全理赔申请后次日即到账,B先生对我司专业的理赔处理能力及服务效率表示肯定。

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大家人寿提醒您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:

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
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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